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,加快打造更高水平的绿色蔬菜生产加工供应基地,2021年12月,我市出台《阜阳市长三角绿色蔬菜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备案办法》。根据要求,长三角绿色蔬菜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主体为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,产品50%以上供应长三角市场;设施基地200亩以上,露地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或两种生产模式互为补充,总面积不少于500亩,周年生产各类瓜果、蔬菜;食用菌鲜菇企业年产量不低于2000吨;加工型主体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;销售平台型主体保鲜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,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。
据了解,入选阜阳市长三角绿色蔬菜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企业,将优先享受各地相关农业资金政策奖补,同时,我市菜篮子工程推进中心还将帮助企业向长三角地区市场进行推介,助力企业发展。(记者 赵名威 通讯员 徐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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